盈餘分配:
一、 彩券盈餘=總銷售額-獎金支出-銷管費用
二、 彩券盈餘分配
(一)、 國 民 年 金 = 彩券盈餘45﹪
(二)、全民健康保險 = 彩券盈餘5﹪
(三)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分配金額=A+B
A‧平均分配予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: 彩券盈餘50﹪15﹪
/全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個數
B‧各直轄市、縣(市)人口數比例及公益彩券銷售額比例各佔百分之五十權數:
註:
1.各直轄市、縣(市)人口數之認定,依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公告之最近月份戶 籍人口統計月報資料為準。
2.各直轄市、縣(市)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銷售金額之認定,依本行在各直轄 市、縣市所建置批售處之批售金額扣除退貨金額後之淨額為準。
3.各直轄市、縣(市)電腦型彩券銷售金額之認定,依本行在各直轄市、縣市 所建置乙類經銷商、乙類受委託機構及本行營業單位之銷售金額為準。
彩金分配
獎金支出~~60%
彩券盈餘支出~26.75%
管銷費用支出~13.25%
包括(經銷商佣金8%~10%)
(銀行興樂彩公司公司管理費用~4.3%)
(彩券發行損失及其他賠���責任準備金~0.5%)
大樂透獎金支出當期總投注金額(銷售收入)乘以總獎金支出率即為當期『總獎金』。本遊戲之總獎金支出率=55%。
威力彩獎金支出
當期總投注金額(銷售收入)乘以總獎金支出率即為當期『總獎金』。本遊戲之總獎金支出率=50%。
中華民國公益彩券為,從1999年12月1日開始發行,以提升社會福利為主要目的之一。第一的發行單位為台北富邦銀行。每五年換發行業者,第二標起改成七年換發行業者。
技術廠商則為樂彩股份有限公司;遊戲類別有電腦型與立即型兩種。
96年起公益彩券將由中國信託銀行發行!,中信銀以高於底價10倍以上、每年回饋金20億8680萬元。取得未來七年公益彩卷的發行權。
臺灣彩券的官方名稱仍為「中華民國公益彩券」,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發行。「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」為中國信託金控的子公司,是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」發行的公益彩券的受委託機構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609071605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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